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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工作以现场为中心

一层层铺开

乌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薛鹏当时是刑侦处二大队大队长

他的大队是反盗窃抢劫专业队

全队三十七人

分为七个中队

由四个民族的警察组成

八幺九案件发生后

全队无论汉语系侦查员还是伪语系侦查员

全部参与了现场走访和摸排工作

薛鹏大队长和努多尔

买买提副大队长分别负责汉语族和民族组

参加这项工作的还有七大队的侦查员

在调查中

他们重点访问了四部分人

一是中心现场及边疆宾馆内部的职工

商人 临时工

汽车司机

保安人员等目击证人

二是新疆大学院内的居民群众及新疆大学小农场附近的过往行人

三是在边疆宾馆商贸城内进行切汇交易的人员

四是与边疆宾馆有关的其他人员

他们先后对商贸城内的六百二十四个摊位

十二家公司

一百零十辆机动车

一百三十六辆非机动车进行了查房

对商贸城内部人员四百一十二名

正式职工二百零四名

临时工二百零八名

边疆宾馆对面的商店

旅馆 冷饮摊

发廊计三十八家

宾馆围墙外围附近区域居民三百一十九户进行了调查

通过调查

摸出了上述人员中与石河子地区有关人员九十三名

其中在边疆宾馆工作俄语翻译人员七十一名

对这些人员

他们都做了重点走访

通过调查访问

他们确认了两只被抢劫的背包的特征

第一个包为红色旅行包

材质是防雨布

长宽高为十五乘二十乘四十公分

带红边和英文字母

汉语拼音

第二个包为红白蓝相间的塑料编织袋

长宽高二十乘四十乘六十公分

带竖形红白蓝彩带

宽四到五公分

查清了被抢劫现金的票面情况

艾兹莱提的蓝色编织袋内既有五十元人民币两捆

每捆五万元

一百元人民币九捆

共计八十九万

每一万用金式牛皮纸捆扎

每十万用细麻绳捆扎

其中一捆十万元封条上有信用社职员曾某某和孙某某的私人印章

印色为蓝色

同时基本弄清了犯罪分子的体貌衣着特征

两名犯罪分子为汉语系

一高一矮

高个子约一米七五左右

体型

教授三三十五岁上下

脸型消瘦

高颧骨

右嘴角上牙有两颗突出

肤色较黑

穿黑色带花长袖衬衣

灰裤子

白色鞋 卷发